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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他们终于得以挣脱而出,该为此感到高兴才是。
亲了亲程默耳尖,应旸握紧他的手:“就像你下午说过的那样,我都明白。”
哪怕当时还有一些困惑,现在也都不复存在了。
他们像是密不可分的连体婴,共享着同一个心室,彼此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一览无遗。
“和你在一起太舒服了,久而久之,我会贪恋着这阵安逸,成天光想着腻在你身上,哪还有志气出去赚钱呢,更别提跟人火并,伤了这儿,伤了那儿。
你会难过,会不高兴,但你唯独不会怨我,只会暗地里为难自己,和自己过不去。”
相比之下,应旸情愿分开。
这样,在程默的记忆里,他可能还是当年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,没有软肋。
传说夏娃是耶稣在亚当身上抽出的一根肋骨,程默虽然没有投生成女人,但也像是他的肋骨。
碰一碰会疼,摸不到会想。
程默听得眼眶通红,但还是说:“我怕你接受不了,觉得恶心。”
“怎么会。”
应旸耐心地顺着问,“你以为光凭这层关系就能让我放开你?她还不配。”
程默抿着唇,声音很轻:“可我当时就觉得很恶心。”
沉静片刻,应旸心里难得兴起一股后怕的情绪,垂首抵着程默肩窝,发出深长的叹息:“所以我怎么可能还会生气。
你能接受我,我已经很庆幸了。”
“不……”
程默慌忙摇头,“我是说我自己,我觉得那样的自己很恶心。”
原本喜欢上同性就已经很不应该了,偏偏他还是那人的儿子。
未免太对不起妈妈。
“那也一样。”
他们之所以能走到今天,程默一个人背负了太多,妥协了太多。
而他,只不过是守在原地坐享其成,有什么立场去指责程默,“你看,你都这么恶心了,还愿意跟着我,我要是为了这事对你发火,你才该丢下我跑路。”
“我没有恶心你。”
程默嫌他偷换概念。
“差不多是这个意思。”
应旸倒心大,直把脏水往自己身上揽,“而且明面上虽然是我把你找了回来,但说真的,我那会儿可没安好心。
要不是你实在太好,感化了我,我没准就当了回渣男,让你也尝尝始乱终弃的滋味。”
听见应旸承认了他假借失忆蓄谋报复的劣行,程默意外之余又有些想笑:“……我才没那么笨,我都知道的。”
“知道还傻傻地往下跳,这叫不笨?”
“因为这是大尾巴狼挖的陷阱啊,里面藏了那么多好吃的、好玩的,不跳才吃亏呢。”
把话说开的感觉是那么地好,程默转过身来看他,“现在你已经被我洗劫一空,变成穷光蛋了。
谁比较笨。”
“那我也是爱你的笨蛋。”
应旸认栽了。
有句话叫“无知也是一种快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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