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
《遇见》放完了,紧跟着就是一道低沉沉的男声,是陈奕迅的《好久不见》。
陆时雨静静坐在吧台上,手指下意识打着节拍,缓慢的一下又一下,不经意跟着低声哼了起来。
“我来到你的城市”
“走过你来时的路”
“……”
那边,座位上的杨楚仪忽地起身,朝陆时雨跑来:“他们来了!
哎呀可算是来了!”
老板给她把草莓蛋糕放到柜台上,陆时雨还没拿,跟着杨楚仪转身面向咖啡店大门口。
门口挂着风铃,随着开门关门的风轻轻晃动,发出清脆的声线,悦耳动听。
走在最前面的应该就是杨楚仪的男朋友沈枭了,杨奕浓跑过去,挽住了他的胳膊撒娇,不知道她说了句什么,沈枭抬眼向陆时雨看了眼,友好地点了下头。
跟在沈枭后面的应该就是他那些舍友,也不怪杨楚仪说,确实都还挺养眼的,每个人都很精神,看上去很好说话,正气十足。
陆时雨拿了蛋糕,准备回座位了,杨楚仪跟上来,冲她低声说:“还有一个呢,去停车了,我跟你说,最后这个人就是我跟你说的帅的惨绝人寰的那个,当然,我家沈枭最帅!”
“……”
她一手端着蛋糕,一手拿着奶茶,打算看看这个帅的惨绝人寰的人,到底有多么倾国倾城,国色天香。
风铃再次响起,玻璃门被人轻轻推开,冷风不管不顾,呼啸而入。
陆时雨回头,只这么一眼,就感觉四肢百骸全都在这一刻,涌上一股莫名的难以言喻,铺天盖地的全是讶然,整个人似乎被这股冷风冻在了原地。
她脑子里忽地一片空白,什么都忘却了,心跳仿佛停滞了一瞬,乱了节拍。
来人穿着随意,一身运动系的衣服,舒适简单,但穿在他身上却非常的合适,一点看不出来是“打扮”
过的,经典款黑色长款羽绒服及膝,拉链没拉,里面穿了件黑色的圆领卫衣,看着就冷。
还是那么死猪不怕开水烫。
他还真是一点儿没变。
门口那盏灯的光投射下来,在他眼睫下落上一层阴影,眼尾向下,眉眼清晰深邃,时间似乎没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,打眼儿看过去,还是那么倨傲又轻狂恣意,头发似乎比走时更短了,好像也瘦了些,倒显得人比从前成熟。
身后的音响,见缝插针地放着歌,一点儿不给人喘息的机会。
歌声纠结缠绵,细腻婉转,诉说着满腔情意——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