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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虞怕秦筝身无分文,特意找了个借口,把钱袋子也给他了,他拿在手里颠了颠挺沉的,买胭脂哪用得了这么多,秦筝便把钱袋交还给她道,“二姨不用给我钱,我可以赚,快得很!
你们在这等我啊,我去去就回!”
刘虞笑呵呵地没有拦他,就见秦筝拿好了腰牌一溜烟就跑没影了。
二十里开外的村子,相比百花宫来说只不过人多了许多,有唯一的一条集市,住在附近村子里的百姓每月会来赶一次集交换物资,还算热闹。
三个月的讨饭生活,早就把秦筝的脸皮磨得比城墙还厚了,他甚至觉得靠自己双手赚来的银两要更有意义些,遂决定当街卖艺,干起了老本行。
趁着来来往往的人多,秦筝席地而坐,拿出腰间那个一直随身带着的巴乌,“呜呜呜”
地就吹了起来。
走过的乡亲百姓见他生得一副好面相,吹得又婉转动听,都十分捧场,不过一个上午的功夫,秦筝就赚够了买头冠和胭脂的钱。
他用心挑好要买的东西,赶在饭点前回到了百花宫。
生辰这天,长寿面自然是不能缺的。
考虑到温庭云无知无觉只能吃流食,秦筝只好把一碗好端端的面炖得烂烂的,像浆糊似的方便下口,这才抬去给他吃。
刘虞和赤伯都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,刻意早早就回了各自的居所,没有打扰二人私下相处。
和往常一样,帮他打水擦身子,喂他一口口吃下了东西,忙完这些已经天都黑了,灯火摇曳,照的屋里满堂温暖,秦筝坐在桌子前,低头慢慢地吃面,和温庭云吃的一样是已经炖得烂烂的糊糊,不过他加了葱花,勉强能和浆糊区别开来。
给温庭云挑的头冠是银色的,小地方的店家没有那么多样式,只有梅兰竹菊这些最普通的花纹,秦筝选了竹子。
银竹配他一头乌黑长发,能让那抹略微锋利的俊美显得平和一些,要是能总看见他露着小虎牙笑一下,恐怕就不会老有人把小魔头挂在嘴上说了,明明就是个明朗阳光的少年郎,要身材有身材,要样貌有样貌,哪里会不好呢?
他想起卫冰清那些话,温庭云像是很在意似的,说他见不得光,说他和正道相比永远不成体统。
可是从明白自己心意的那一天起,秦筝就把这些东西全都抛之脑后了,他谓之疯狂。
而温庭云恰好相反,敬小慎微地捧着得来不易的一颗心,有些紧张。
每个人在面对赤裸裸的情爱和渴求时,大抵都是这样患得患失又难以自控的吧。
夜深了,秦筝坐到床头,把温庭云扶起来靠在自己的怀里,认认真真地帮他梳着头发。
“哥哥二十岁的时候,是师娘给我加的冠,繁文缛节可多了,我记不住那么多步骤,给你束个发就当礼成好吗?”
“我没要二姨的钱,想自己赚了给你买个头冠,所以今天去卖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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